有关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之附註
1. 你须不时就开设或维持交易帐户、开设或维持信贷安排或者与有关的经纪、股票託管和投资谘询服务向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提供有关的资料。资料将由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根据有关法律、规例、守则和规範的要求收集的。
2. 如你未能提供有关资料,可能导致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将无法为你开设或维持帐户,或开设或维持信贷安排,或提供證券交易、股票託管和投资谘询服务。
3. 资料亦会因应要维持正常业务联繫的需要而向你收集。
4. 与你有关的资料主要有如下用途:
(a) 为你提供有关的日常运作服务和信贷服务;
(b) 进行信贷检查;
(c) 协助其他财务机构进行信贷检查;
(d) 确保你有可靠的信贷偿还能力;
(e) 根据你的需要设计有关的财务或相关产品;
(f) 为你推广财务服务和相关产品;
(g) 确定你尚未缴付或尚欠你之款项;
(h) 向你收取尚未清还及作为抵押的款项;
(i) 为遵守对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法律、规例、规则和规範的要求,而披露的资料;及
(j) 其他与任何上述有附属或附带关係的用途。
5. 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将把你的资料保密但亦可就第4段所述的用途向下列各方披露客户的有关资料:
(a) 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包括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的控股公司。
(b) 向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提供的业务活动有关的管理、电讯、电脑、法律、会计、股票交收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人、合约商或者第叁者;
(c) 任何对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有保密责任之人士;
(d) 与你有业务往来或即将有业务来的财务机构;
(e) 任何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的实际或可能承让人,或者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就你而拥有之权益的参与人或次参与人或转让人;
(f) 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因应法律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必须向其作出披露的有关人士;
(g) 经客户直接或间接同意的任何人士;
(h) 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因本身利益需要而必须对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i) 因公众利益而需要对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6. 在履行本身的业务活动过程中,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可能在法律允许的範围内,把你所提供的或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其後为此目的或其他目的所获得的私人资料与香港及海外的政府机构、其他监管机构、公司、公共机构或个人所持的资料进行校对、比较、转换和交换该等资料的可靠性。
7. 在符合私隐条例之条款之下,任何个别人士:
(a) 有权查询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是否持有他/她的资料并有权取得该等资料;
(b) 有权要求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更改有关他/她的错漏资料;及
(c) 有权查询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拥有该些资料的政策和应用範围,并可瞭解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所持有的私人资料的种类。
8. 在符合私稳条例之条款的情况下,银河国际證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及/或任何银河国际集团成员有权对资料查询人士收取合理费用。
9. 任何人士如欲查询或更正资料或查询有关政策和应用範围以及私人资料的种类等资料,请联络下述人士垂询:
负责人员
中国银河国际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及
中国银河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0楼